问题已解决
请老师举例说明一下以下这个规定,实在不懂。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实此前按照一般计税方税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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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以后纳税申报期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此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之前为一般纳税人身份,当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可以扣除留抵退税额。在留抵退税未扣除完的情形下改变了身份。
之后变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就不能适用留抵税额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的规定了。
如果发现在一般纳税人身份时城建税计税依据有误,需要更正的话,仍旧是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可以扣除留抵退税额的规定。
之前剩余没有扣除完的留抵税额,更正计税依据时仍可以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07/22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