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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为什么是次务人为被告?

m067932666| 提问时间:07/3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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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备考专家
已解答88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是想说代位权行使诉讼中的被告是次债务人吧,因为就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去主张的权利,所以是次债务人是被告。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权利,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祝您学习愉快!

07/3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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