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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 〕36 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将自产产品赠送给养老院,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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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视同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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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02
小太阳
10/24 19:50
有对应的法条吗老师
郭锋老师
10/24 20:0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视同销售范围: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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