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道题一下子说正常经营不得对抗支付对价买受人,一下说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个,现在对珠宝已经登记是,是不是就可以认为可以对抗第三人了?有点模糊

二二| 提问时间:10/2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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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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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样来理解,如果第三人仅仅是善意第三人,那么登记了可以对抗该第三人。善意仅仅强调的是不知情,如果不知情,就构成善意。

如果满足正常经营活动中 已支付合理对价 并取得抵押财产,这样的买受人我们称之为正常买受人,即使已经登记了,也不可以对抗这样的第三人,即不得对抗正常买受人。

祝您学习愉快!

10/2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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