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李某系某市居民,于 2015 年 2 月以 50 万元购得一处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 费 1 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22 年 5 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转让给他人,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合 同,合同中注明含增值税转让价格为 80 万元,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 70 万元,成新 度折扣率为 80%。 老师,对于此题,1.转让环节应缴的增值税时,为什么不是(80-(50+1))/1.05*5%,而是(80-50)/1。05*5% 2。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为什么不加+1,购入时支付的相关税费1万,70*80%+0.17+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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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所以这里是(80-50)/1.05*5%。
2.这里是销售旧房,计算允许扣除的项目时。
(一)评估法 |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支付凭据的,不允许扣除 |
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重置成本价:是指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取得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或者重新开发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 |
3.与转让有关的税金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 |
4.评估费 因隐瞒、虚报成交价格等而按评估价格计税时的评估费不可扣 |
祝您学习愉快!
11/21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