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 2022年12 月2日,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与乙公司交换生产用设备一台,产品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 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65万元;乙公司设备原价为800万元,已提折旧为280万元,公允价值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现金113万元。甲公司换入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乙公司换入的产品作为商品入账。资产已交付对方并办妥相关手续。假定双方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要求: (1)是否属于非货币性交换; (2)甲公司取得设备入账价值和乙公司取得商品的入账价值; (3)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补价比例=113/500=22.6%,小于25%,所以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甲公司取得设备的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400万元
乙公司取得商品的入账价值=400+52-65+113=500万元
(3)甲公司分录:
借:固定资产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
银行存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乙公司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520
累计折旧280
贷:固定资产800
借:库存商品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
资产处置损益120
贷:固定资产清理5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
银行存款113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