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条2和3两段不理解,老师麻烦举例说明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例如甲企业2022年多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那么这100万元就可以在5年内去抵扣。也就是说,如果2023应纳企业所得税是58万元,用这100万元抵扣过后,还剩42万元没有抵扣完。那么2023年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剩余的42万元可以继续在2024年去抵扣。
3.比如企业2019年应该缴纳所得税10万,当年发现企业2014年少确认了成本5万元,2014-2018年的会计利润分别是-10万,-20万,50万,50万和60万,那么少确认的5万成本应该在2014年确认,那么2014年的亏损就是15万元,2015年不能弥补,2016年可以弥补,未发现之前,2016年的所得税应该是(50-10-20)*0.25=5万元,现在2014年的亏损变成了15万,那么应该缴纳的所得额是(50-15-20)*0.25=3.75万元,也就是说2016年多缴纳了1.25万元的所得税,那么在缴纳2019年所得税的时候,可以将1.25万元减去,也就是只需要缴纳10-1.25=8.75万元即可。
如果是账做错了,就要调账,涉及损益类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
导致多缴纳了1.25万元的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00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