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租金1至6月已经计提648000元(发票已开)7至9月计提324000元(发票已开)10至11月计提216000元发票未开,12月份的时候直接减免了1至6月的租金195400元,发票开了10至12月的(324000-195400=128600元)这样的话,会计分录怎么做呢?12月份也已经做了计提10800元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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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12月份的时候,一方面要冲减上半年的租金费用195400,另一方面需要确认租金费用324000,由于减免的是同一年度的租金,所以直接按照128600确认租金费用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12/17 10:28
郭老师
12/17 10:2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下半年的租金费用都已经计提了,然后才在12月份得知上半年租金被减免195400,则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等195400*(1+增值税税率)
贷:成本费用类科目195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400*增值税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