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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法教材2,第230页例【2-15】题,最后一问高某2022年经营所得应纳个税答案不理解,(1-50%)依据是什么,

wenjie2013| 提问时间:03/1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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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已解答156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正确的应该为:

(2)甲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0000-100000+115000×2+20000+10000=220000(元)

其中,对外投资分红应单独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支付给投资者的工资和罚款不得在合伙企业的税前扣除,但投资者基本费

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3)高某2022年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0+2+65000-60000)×20%-10500]=10500.4(元)

【建议】合伙企业不适用个体工商户减半的优惠规定。后续涉及的计算结果也需要进行修改。


该题目答案有误,原来的思路适用了个体工商户减半的个税优惠规定。答案需修改,参考上述改后的答案。


祝您学习愉快!

03/1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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