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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学看的杭老师24年综合课上说的独立董事同时在几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以及连续几次未出席董事会议可以被董事会免职的信息和23年新颁布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说法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wxy201987| 提问时间:03/1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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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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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4年的教材确实与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不太一致,建议以新规定为准。

祝您学习愉快!

03/1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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