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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最后要将境外买方佣金算进去?

m520675268| 提问时间:03/2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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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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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国际贸易中,关税计税依据通常是基于货物的成交价格,即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价格,也就是货物成本加上保险费和运费。但是,除了CIF价格之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影响货物价值的因素,以确保关税的计算是公平和准确的。

在这个具体的例子中,甲公司进口一批机械设备,实际支付的成交价格是300万元。除了成交价格之外,甲公司还支付了卖方佣金20万元和买方佣金10万元。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关税法规,买方佣金通常需要计入关税计税依据,因为它是甲公司为了获得货物而实际支付的费用的一部分,即使这笔费用是支付给第三方而不是直接支付给卖方。

因此,在计算关税计税依据时,需要将买方佣金算进去。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关税的计算基础是完整的,反映了甲公司为了获得这批货物所承担的全部成本。

根据图片内容,甲公司在成交价格之外另支付卖方佣金20万元,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买方佣金10万元,并且在成交价格中已经冲减了延期交货罚款15万元。因此,正确的关税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应该是:

A. 300(成交价格)+ 20(卖方佣金)- 10(买方佣金)+ 15(延期交货罚款)= 325万元

所以正确答案是A。
祝您学习愉快!
03/2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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