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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由5个股东每人出资20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5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各为20%。本年度甲公司职工人数为100人,全年工薪总额为50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已经扣除了100名职工500万元的工薪),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 本年度5个股东有三种收入分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5个股东不取得工薪,只取得红利。企业年终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全部平均分配给5个股东。 方案二:5个股东只取得工薪,不取得红利。即5个股东每人全年取得工薪数与方案一分红的数额相等。且该工薪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薪支出。 方案三:5个股东取得工薪与红利相结合。该方案中5个股东全年的工薪扣除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后,余额为0,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除工薪外,5个股东另外还取得分红,红利数额等于方案一的红利数额减去本方案工薪数额之后的余额。 本年5个股东每人的专项扣除

m96807866| 提问时间:04/1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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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153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股东个人各自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可以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按照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申报表申报。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工资薪金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结合,分别按照第1和第2计算思路计算。

上述是各方案的解题思路,可以自行先计算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04/1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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