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是由5个股东每人出资20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5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各为20%。本年度甲公司职工人数为100人,全年工薪总额为50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已经扣除了100名职工500万元的工薪),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 本年度5个股东有三种收入分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5个股东不取得工薪,只取得红利。企业年终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全部平均分配给5个股东。 方案二:5个股东只取得工薪,不取得红利。即5个股东每人全年取得工薪数与方案一分红的数额相等。且该工薪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薪 (图片是完整的题目,请给出具体的数据和计算过程,三个方案哦)

m96807866| 提问时间:04/13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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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已解答1057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股东个人各自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可以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按照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申报表申报。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工资薪金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结合,分别按照第1和第2计算思路计算。

上述是各方案的解题思路,可以自行先计算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04/14 11:07
m96807866
04/14 12:44
给出过程呀?你这说的跟我题目有什么区别
周老师
04/14 14:3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5%*20%=15(万元)

分配的利润=(300-15)*(1-10%)=256.5(万元)

每人应缴纳的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的个税=256.5/5*20%=10.26(万元)

2.每人按照工资薪金所得=256.5/5=51.3(万元)

全年每人应缴纳的个税=(513000-60000-50000)*25%-31920=68830(元)

3.全年每人工资薪金所得=110000元,工资薪金所得不需要缴纳个税。

每人应缴纳的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的个税=(513000-110000)*20%=80600(元)

以上是我个人的理解,请参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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