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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中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优惠为什么不适用于出口视同内销。

DL151884415| 提问时间:04/1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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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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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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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销的部分首先是不能计提加计抵减的数的,而内销按比例计提的数能不能用上还要看当期进项税的情况,当期进项税比较充足,算下来是留抵,你是用不上这个计提数的。这个时候你就申请出口退税就行了。

当期进项税不够,产生了应交增值税,这个时候内销计提的加计抵减数才能用派上用场。当加计抵减真正实际抵减增值税时候,必然当期无出口退税。


祝您学习愉快!

04/19 10:27
DL151884415
04/19 11:27
老师,出口视同内销时,不再适用出口免税或退税,而是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这部分进项税不是可以抵扣么,但是为什么不能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
赵老师
04/19 12:30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等文件(简称43号公告等文件)提到的出口货物劳务,并未区分是否征税,出口视同内销征税、出口应征税、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均为出口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国家出台的政策,将出口视同内销征税,作为出口货物的范围,统一规定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按照特殊规定掌握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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