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图该题参考答案为ACD,关于C答案我想咨询下老师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但是销售价格高于委托加工时的计税价格的,难道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m3072_500766| 提问时间:05/0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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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983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看一下政策中表述,如果以不高于受托方价格出售属于直接出售,如果高于就不属于直接出售了。高于是缴纳消费税的。但是可以扣除受托方缴纳的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的规定,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05/05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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