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逾期或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的,并入销售额征税。 老师,“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是什么意思呀?

m160650188| 提问时间:05/12 10:1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142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是指在交易中,如果买方支付了某种费用(例如包装物押金),并且这笔费用在12个月后仍未退还给买方,那么这笔费用就应该被视为销售额的一部分,并据此征收增值税。

在你提供的图片内容中,提到了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特别是在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面的处理。对于一般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押金逾期或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那么这笔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这意味着,如果押金在12个月内没有退还给顾客,它就被视为销售的一部分,需要计入销售额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这种规定是为了防止商家通过长时间不退还押金的方式来逃避税收。因此,如果你是商家,你需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并确保在12个月内处理好押金的退还问题,以免增加额外的税务负担。如果你是顾客,这也意味着你应该在12个月内追回你的押金,以避免它变成商家的销售收入并被征税。

祝您学习愉快!
05/12 10:1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