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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 原各单位解散,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请问这时的单位之间的会计档案移交怎么进行?根据“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手续 :交接会计档案前: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可是原各单位已经解散,只有合并后的单位,没有交接双方了

小新是猛男| 提问时间:06/0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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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实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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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原单位解散,但相关的单位负责人员、会计负责人员还是要完成这些交接工作的,交接双方就是原单位和合并后的单位的相关人员。

祝您学习愉快!

06/0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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