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开自己的车出差,发生的加油费,取得的发票抬头是公司,公司给予报销。这种情况下:1.该发票金额是否可以列支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2.如果该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3.员工开自己的车出差,取得报销收入是否需要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员工开自己的车出差,发生的加油费,取得的发票抬头是公司,公司给予报销。这种情况下:1.该发票金额是否可以列支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
不可以,参考以下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如果该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不可以抵扣,和上述政策相同,签订合同取得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可以
3.员工开自己的车出差,取得报销收入是否需要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看报销费用的内容和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一般情况是不计征个税的。
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