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 A105050 问题:1.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时,计提的工资薪金数据,对吗?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这里的实际发生额,是指应发工资,还是指应发工资减去个人负担社保和个税后的数?3.第2列“实际发生额”和第5列“税收金额”,一般情况下是相等的,对吗?4.哪些情况下,实际发生额和税收金额不相等?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5050问题: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时,计提的工资薪金数据,对吗?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这里的实际发生额,是指应发工资,还是指应发工资减去个人负担社保和个税后的数?
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如果已经代扣代缴了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和个税,是要包含的
3.第2列“实际发生额”和第5列“税收金额”,一般情况下是相等的,对吗?
不一定相等,个人承担的社保是不计入税收金额的 如果个人负担的社保已经计入了会计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那是不等的
还有一些税收优惠,会计上确认了应付职工薪酬,税法上是免税的
4.哪些情况下,实际发生额和税收金额不相等?
详见第3问的答复
祝您学习愉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个人负担的社保,本来就应该计入了会计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啊?
咱们一块看一下流程,计提工资薪酬时
借:制造费用等
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是实际发放和代扣才确认金额的
如果没有代扣个人负担的社保没有发放工资,那就没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发生额
2.个人承担的社保,“应该”计入税收金额啊?因为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是按照实际发放工资来确认的,而个人承担社保是先列入“应发”工资里面,再由单位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社保个人部分费用,还是员工自己的钱,只不过由企业代扣了
个人承担的社保不计入第五列税收金额
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是实际由个人负担的,但是不缴纳个税不属于税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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