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 B公司支付给A劳务派遣公司100万元,A公司在代发90万元工资后,收取10万元手续费。B公司企业所得税确认工资薪金支出是100万元还是90万元? 2.B公司会计上没有做“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为什么企业所得税却要申报工资薪金支出? 3.B公司劳务派遣业务,既凭劳务派遣发票列支成本,又申报工资薪金支出,会不会重复列支?怎么理解这里的既凭发票列支,又凭工资列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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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公司支付给A劳务派遣公司的100万元中,90万元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90万元应计入B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A公司收取的10万元手续费是A公司的收入,与B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无关。
2.B公司虽然没有在会计上做“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但根据税法规定,B公司需要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中申报。
3.B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中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部分工资已经包含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了。因此,不会重复列支,而是将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的工资部分和B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进行匹配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1.B公司支付给A劳务派遣公司的100万元中,90万元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90万元应计入B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A公司收取的10万元手续费是A公司的收入,与B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无关。
2.B公司虽然没有在会计上做“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但根据税法规定,B公司需要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中申报。
3.B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中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部分工资已经包含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了。因此,不会重复列支,而是将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的工资部分和B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进行匹配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07/29 16:57
丢了玉兔的嫦娥
07/30 00:05
B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中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部分工资已经包含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了。因此,不会重复列支,而是将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的工资部分和B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进行匹配和调整。问题:就是说,假如B公司员工全部是劳务派遣人员,那么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的工资部分,应该等于B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
,同时等于B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中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对吗?
小赵老师
07/30 00:0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是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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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玉兔的嫦娥
07/30 15:15
为什么有的观点认为是按照实际支付金额100万元,而不是90万元来确认B公司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成本呢?
小赵老师
07/30 17:3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站在所得税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的话。钱全部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那么就是劳务费,不是工资薪金支出。
所以不用考虑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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