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一般计税不动产转让申报时,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扣除吗

1111| 提问时间:08/04 16:4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0108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如果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且该不动产是自建的或外购的,那么在计算增值税时,对应的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对应的进项税是可以扣除的(应该是营改增以后取得,如果是以前缴纳的是营业税是不可以抵扣的)。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销项税额,并从销项税额中减去相应的进项税额,以确定应纳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08/04 16:40
1111
08/04 17:23
那老师这道题在算补交增值税时,为啥不减掉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对应的进项税?(题目只算了申报的销项税额是不是不对,应该算申报的税额,还要减200万对应的进项税啊)
欧阳老师
08/04 17:2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抱歉,没有看到您说的这道题的具体内容,麻烦您将具体的题目拍照发一下,我们再有针对性的为您解答!



祝您学习愉快!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