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市空调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1月销售空调,向某代理商销售1800台,由于量大,给对方5%的折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2000元/台,且在备注栏注明了折扣额;向某商场销售100台,不含税单价2200元/台,同时,将本厂自产的遥控器110个作为赠品赠送给该商场,遥控器成本为20元/个,同类不含税售价30元/个。当月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10万元(已申报抵扣),该空调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元。 问: 赠送的遥控器不是应该按照电视机的销售价格分摊到电视机和遥控器吗? 为什么遥控器视同销售单独核算增值税呢? 什么情况下买一赠一,是按照公允价分摊计算销售额? 是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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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增值税中,买一赠一是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
在企业所得税中,是按着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的。
祝您学习愉快!08/24 23:39
范老师
08/24 23:3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增值税中,买一赠一是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
在企业所得税中,是按着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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