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的轻1中有道关于关联方借款利息所得税前扣除的题目,题中答案未考虑关联方借款不足一年需要按债资比公式计算,是不是标准答案错了,与必刷550题中的第22题冲突,希望老师给予解惑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两个方法都是正确的,东奥的解析中/12*10,考虑了借款的期限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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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两个方法都是正确的,东奥的解析中/12*10,考虑了借款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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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用的计算公式为: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股权投资额×
用这个公式是不用考虑借款期限的
正保这道题用的公式为: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用这个公式就需要考虑期限的问题。
上面两个方法都是正确的。
祝您学习愉快!东奥用的计算公式为: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股权投资额×
用这个公式是不用考虑借款期限的
正保这道题用的公式为: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用这个公式就需要考虑期限的问题。
上面两个方法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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