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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是什么意思?

157****9350| 提问时间:09/2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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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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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意思是指一个人在某个国家或地区没有住所,但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被视为税收居民。

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即被视为税收居民个人。

祝您学习愉快!
09/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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