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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向境内销售取得收入的,判断增值税是否由境内购买方代扣时,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包括哪些含义?设立的境内子公司算机构场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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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是指该企业为了开展业务活动而在境内设立的各种固定营业地点或设施。设立的境内子公司不被视为该境外企业的机构场所,而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是,如果境外企业直接在境内设立了分公司、办事处等非独立法人实体,则这些可以被认定为机构场所。
祝您学习愉快!
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是指该企业为了开展业务活动而在境内设立的各种固定营业地点或设施。设立的境内子公司不被视为该境外企业的机构场所,而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是,如果境外企业直接在境内设立了分公司、办事处等非独立法人实体,则这些可以被认定为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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