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所得税 问题:1. 2023年度申报主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附表A105010第25行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这两个数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2.如果主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大于附表A105010第25行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也大于2023年期间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是否一定是申报错误的? 3.大于附表A105010第25行,填报说明是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且未计入当年损益的税费,这里的“实际发生”就是“实际缴纳”的意思吗?还是指记账时间? 4.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且未计入当年损益的税费,不计入当年损益,那要计入哪些会计科目?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主表和附表A105010第25行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相同点在于都是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税费。不同点在于主表的数据是计入当年损益的,而附表A105010第25行的数据是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但未计入当年损益的部分。
2.不一定就是申报错误。这可能是因为存在时间性差异或其他会计处理上的调整。
3.“实际发生”通常指的是记账时间,即在企业财务账簿中已经确认发生的税费,而不一定是实际缴纳税款的时间。
4.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但未计入当年损益的税费,可以计入“预提费用”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实际发生”通常指的是记账时间,即企业财务账簿中已经确认发生的税费,而不一定是实际缴纳税款的时间。所以,在填报附表A105010第25行时,应以企业财务账簿中的记录为准。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