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3)(4)小问怎么做啊,可以不要只讲答案讲讲原理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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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这是计算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只需要按照软件产品的销售额*13%计算,不能计算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额的销项税额。
软件产品增值税税率13%。
第四问:(1)向境外某公司购买特许权专用于软件开发,专用于软件开发,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计算软件产品时候可以全部抵扣,不需要分摊。外购与嵌入式软件产品生产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机器设备,这是与软件产品相关的,计算软件产品时候可以全部抵扣,不需要分摊。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要单独计算,只能抵扣软件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所以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要按照软件产品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
所以这里是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49+6.5+(7.18+4.21+0.06)×600÷1500=19.57(万元)。
应纳税额=销项-进项=78-19.57=58.43(万元)。
即征即退税额=58.43-(1500-900)×3%=40.43(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10/21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