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通常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还是不征税范围?
向境外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是不属于征税范围
祝您学习愉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看不到具体的题目。您可以把具体的题目题干答案信息发送一下,老师结合题目帮您进行下分析哈
祝您学习愉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中应该是适用免税政策的,选择D选项。无形资产是否免税,是需要区分具体情况的。
零税率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附件1)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①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②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免税:
对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境外提供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属于中国境内的应税业务。只是,对于境内企业提供的下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属于境内应税业务,只是政策上规定免征):
1、为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2、在境外提供的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广播影视节目的播映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3、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4、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电信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无形资产;
5、为境外客户提供的在境外投放的广告服务;
6、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7、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8、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及没有合规运营许可证的国际运输服务;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