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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和解不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吗?

逢考必过| 提问时间:10/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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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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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C提到的“丰华公司与稽查局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后,可以撤回复议申请,但并不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条件。因此,和解并不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撤回申请的关键在于申请人的真实意愿和行政复议机构的同意。
祝您学习愉快!

10/3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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