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问一下 1.我给到的第一张图片中,如果问该居民企业2022年境外所得抵免限额应该是252.53× 15%还是252.53× 25%呢? 2.第二张图片中甲国子公司是2020年设立的,为什么不符合海南自贸区的政策对于直接投资所得免征所得税呢?而乙国子公司可以免呢?政策不是从2020年一月份开始的吗? 说明一下:第二张图片中的第三小题,它的答案是252.53× 25%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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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给到的第一张图片中,如果问该居民企业2022年境外所得抵免限额应该是252.53×15%还是252.53×25%呢?
回复:是252.53×25%
2.第二张图片中甲国子公司是2020年设立的,为什么不符合海南自贸区的政策对于直接投资所得免征所得税呢?而乙国子公司可以免呢?政策不是从2020年一月份开始的吗?
回复:按照比例条件等,甲国子公司直接对外所得也是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称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2)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说明一下:第二张图片中的第三小题,它的答案是252.53×25%谢谢老师!
回复:
根据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用15%,其他的企业即使国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在计算抵免限额时也是要用25%的。
祝您学习愉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觉得答案不正确
国内某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3年取得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销售成本900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其中业务宣传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取得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30万元,已经缴纳该国的所得税10万元,境外所得适用25%的税率。已知:该企业是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像这种表述 境内外都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等15%税率的条件 再算抵免的时候才可以用15%的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