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问题: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7012第48行:减“当年”销售研发活动形成产品对应的材料费用。而会计处理是在“上年”研发活动中领用材料生产产品时就冲减研发费用,做如下分录:借:库存商品;贷:研发支出。企业所得税是“销售”时才冲减研发费用,而会计处理是“生产”时就冲减研发费用,实际中,有可能上年生产,当年销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税会差异?2.如果不属于税会差异,理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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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税会差异,上一年计算应交所得税做纳税调增,未来销售时可以扣除,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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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3:10
丢了玉兔的嫦娥
11/13 13:50
属于税会差异,上一年计算应交所得税做纳税调增,未来销售时可以扣除,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请举例子说明具体怎么调整.2.上一年计算应交所得税做纳税调增,需要填报哪些附表、哪些行?3.未来销售时可以扣除,体现在A107012第48行,是吗?4.未来销售时,填报48行,就已经达到了纳税调整的目的,对吗?5.未来销售时,该冲减研发费用业务除了填报48行之外,还需要填报其它附表来进行纳税调整吗?
汪老师
11/1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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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会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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