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意思?2.那员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企业自愿支付给该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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