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因为是继承,不发生实质的经济交易,转让份额是按原来出资金额,工商已变更股东名字,税务局窗口要求按个税法中的股权转让规定,要求单位按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计算印花税,因为公司这些年经营有未分配利润,这如何理解?印花税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啊!

torlon| 提问时间:11/28 15:4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已解答171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无偿转让股权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继承属于无偿转让的一种形式,因此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税务局要求按所有者权益计算并缴纳印花税,这与现行的税收法规不符,建议您向更高一级税务机关咨询。
祝您学习愉快!
11/28 15:46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