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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人员的奖金,在会计上可以计入研发费用“据实”扣除,那么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基数吗?2.税务上,研发人员的奖金,是“不能”加计扣除的,对吗?研发人员的奖金不能加计扣除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哪些?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11/28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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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考培专家
已解答59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可以计入的,他属于员工的工资薪金。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有: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2.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员工的奖金也是属于这个员工的工资薪金,所以也是可以计入扣除费用的。
祝您学习愉快!
11/28 23:28
丢了玉兔的嫦娥
11/29 19:23
1.总公司(厂部)在A省,全资分公司在沿海地区,负责销售。和该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参与总公司的研发,其工资,全部计入总公司研发费用并且加计扣除,是否合理合法?2.如果不合理,判断的依据、理由有哪些?
丢了玉兔的嫦娥
11/29 19:35
1.奖金如果属于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就可以做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基数。怎么理解直接相关?2.比如如果研发成功,就奖励张三5万元,这个可以算直接相关,对吗?3.那如果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就不算直接相关,就不能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基数,对吗?因为就算不搞研发,也会发这笔一次性奖金。4.如果是发给专职研发人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可以加计扣除呢?判断理由有哪些?
汪老师
11/29 19:2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不合理

2.如下政策规定说明了是与本企业签订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上述规定并没有对取得代开发票做硬性规定,老师认为不是说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抵扣或加计扣除 满足对应的条件是可以扣除和加计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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