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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6月,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发生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6.5万,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增值税1.8万元。(2)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3万元。(3)4月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00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26万元◇合同约定归还包装物期限为两个月,本月到期未归还没收全部押金。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7.91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5)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采购成本为8万元(购进工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如何计算本月应缴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应缴纳的增值税?

m650620668| 提问时间:01/0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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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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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5万元,运费部分由于是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业务(2):销项税额=200*13%+1.13/(1+13%)*13%=26.13(万元)。包装物租金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业务(3):销项税额=2.26/(1+13%)*13%=0.26(万元)。包装物押金逾期,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业务(4):销项税额=7.91/(1+13%)*13%=0.91(万元)。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业务(5):进项税额转出额=8*13%=1.04(万元)。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项税额合计=26.13+0.26+0.91=27.3(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6.5-1.04=5.46(万元)。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27.3-5.46=21.84(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01/0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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