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在审核木材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涉及的林木收购“数量”真实性时,是将收购发票涉及的林木数量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蓄积”比对?还是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出材量”比对?您对上面问题的判断的理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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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审核木材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涉及的林木收购“数量”真实性时,应该将收购发票上的林木数量与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出材量”进行比对。理由是,“出材量”是指实际可以采集并销售的木材数量,而“采伐蓄积”则是指森林中所有树木的总体积,包括了不可利用的部分。因此,“出材量”更能准确反映实际收购的数量。
注会审计主要讲解的是制造业的审计,所以对于农产品、木材等的审计并未介绍,以上只是老师的个人观点,实务中的操作还需要咨询实务操作中相关的人员。
祝您学习愉快!
01/21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