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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为100%由母公司控股,本年取得母公司的现金捐赠1000万,子公司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将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000万划转给母公司,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选择特殊重组,那么子公司取得的现金捐赠1000万是否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73515623| 提问时间:01/0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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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虽然有特殊重组业务同时发生,但现金捐赠本身不属于特殊重组中股权支付相关的业务。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子公司取得的1000万现金捐赠不能因为特殊重组而不计入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01/0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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