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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但从来没有提取过坏账准备金,法院已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并税前扣除吗

84785044| 提问时间:01/0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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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嗯这个你想税前扣除的话,需要税务局同意。
01/03 13:38
84785044
01/03 15:03
税务局说有法院提供的破产证明同意税前扣除,因为企业开了很久,没有在意是当初选择了《企业会计准则》核算
宋生老师
01/03 15:05
你好,那就可以了。税务局同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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