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设计师为非雇佣单位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劳务报酬50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和其他税费),支付单位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二(如下图) 下列问题: (1)请列式计算支付单位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应为多少? (2)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后,这笔劳务报酬在汇算清缴时应与哪几项所得合并? (3) 劳务报酬所得預扣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在所得额计算、可扣除项目及适用税率(或预扣率)等方面有什么区别?

m138115488| 提问时间:01/06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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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01/07 02:36
暖暖老师
01/07 08:10
1)请列式计算支付单位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应为 50000*(1-20%)*30%-2000=10000元
暖暖老师
01/07 08:13
2)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后,这笔劳务报酬在汇算清缴时应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暖暖老师
01/07 08:16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的区别如下: 所得额计算 预扣税款: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年度汇算清缴: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且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税,以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可扣除项目 预扣税款: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项目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扣除项目按20%计算,除此之外,预扣预缴时一般不能扣除其他项目。 年度汇算清缴:以扣除20%费用后的金额计入收入额,可扣除项目包括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或预扣率) 预扣税款:适用20%-40%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年度汇算清缴: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m138115488
01/07 14:27
老师,这个第二小题的答案是 这笔劳务报酬在汇算清缴时应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三项合并吗?
暖暖老师
01/07 14:27
是的,是的第2题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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