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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夫妻为公司股东,离婚时法院判决公司债权债务归其中一方,变更股权时需要交税吗?政策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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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以下是关于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变更涉及交税问题的分析:
一、一般情况
夫妻之间因离婚发生股权变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款。
二、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 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 夫妻离婚进行股权变更,属于将股权转让给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股权变更价格偏低,也可视为有正当理由,通常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三、其他税费
- 印花税:股权变更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应税凭证,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不过,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具体需参照当地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可能有上述政策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离婚证等,以确保顺利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且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同时,税收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及时关注税务机关的相关通知和规定。
01/08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