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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A1090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说明中,“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企业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25%后的金额;对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企业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规定比例后的金额。”跨省经营汇总企业填报所得税金额为什么不乘以规定分摊比例

m5671_35768| 提问时间:2021 1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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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请稍等,正在解答
2021 11/17 10:56
少校老师
2021 11/17 11:03
同学你好,这里是考虑到每个省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如果完全按照规定比例计算,计算得出的应补(退)所得税额会和实际有差,所以就直接乘以所得税税率倒挤,而在同一个省内所得税政策一般都是一样的,所以直接按规定比例计算得出的税额就是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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