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是集团的下属公司,集团不方便给第三方公司借款,想通过我们分公司走账,集团借给我,我再借给第三方公司,这样有什么税务风险呢?

84784957| 提问时间:2021 11/2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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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不查没事,如果税务稽查的话,有可能让做收入补税处理的风险。
2021 11/28 14:25
84784957
2021 11/28 14:39
关键是这钱有可能是利益输送,很可能还不回来,对我们公司会不会有影响,集团借给我的钱要补税,那我借出去的钱能申请做损失吗?
王雁鸣老师
2021 11/28 14:42
同学你好,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可以做损失的。
84784957
2021 11/28 15:59
那是不是还得出专项报告,到税务局备案
王雁鸣老师
2021 11/28 16:03
同学你好,是的,你理解正确。
84784957
2021 11/28 16:18
您觉得税务稽查会以什么理由让我补税
王雁鸣老师
2021 11/28 16:19
同学你好,会以收款视同销售的理由,来让贵方补税的。
84784957
2021 11/28 16:50
这个做损失是不是也得有合理理由啊,第三方就是单纯的不还我能作为理由吗?
王雁鸣老师
2021 11/28 16:51
同学你好,是的,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单纯的不还,可以做损失,但不能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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