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为国家高新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万元。2019年末该企业税前利润为54万元,本年按净利润的10%和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5万元,若该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则2019年未分配利润为( )万元。

84784970| 提问时间:2021 12/0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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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则2019年未分配利润为54-50*15%-50*15%-10
2021 12/02 14:34
84784970
2021 12/02 14:46
老师为啥不是54-4-50*15%-50*15%-10.5
小云老师
2021 12/02 15:05
你好,是54-4-50*15%-50*15%-10.5,我看错数据了
84784970
2021 12/02 15:24
净利润是(54-4)*(1-15%)=42.5 42.5*(1-15%)=36.125是可分配的 未分配的36.125-10.5 答案是25.625是吧?
小云老师
2021 12/02 15:26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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