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帼公民李某为某高校的一名教,2019年取得工资收入60000元,同时兼职于某独立校客座教授,当年取得兼职讲课费收入52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赠给遭受自然灾害的灾区,则李某2019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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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 稍等计算过程中
2021 12/25 15:35
朱小慧老师
2021 12/25 15:42
综合所得所得额=60000+52000*(1-20%)*(1-20%)-60000=29120
捐赠限额=29120*30%=8736
个税等于(29120-8726)*0.03=611.52
小伍
2021 12/25 15:52
老师你好,请问52000*(1-20%)*(1-20%)-60000是怎么来的?
朱小慧老师
2021 12/25 16:03
稍等更正下多写了个(1-20%)
更正如下
综合所得所得额=60000+52000*(1-20%)-60000=41600
捐赠限额=41600*30%=12480 没有超过限额扣除10000
个税等于(41600-10000)*0.03=1248
小伍
2021 12/25 16:24
老师你好,可是答案是948
朱小慧老师
2021 12/25 16:26
抱歉 步骤都没有错 最后结果错了
综合所得所得额=60000+52000*(1-20%)-60000=41600
捐赠限额=41600*30%=12480 没有超过限额扣除10000
个税等于(41600-10000)*0.03=948
小伍
2021 12/25 17:11
老师你好,请问综合所得额为什么不用扣除专项扣除数(工薪收入的22%)?
朱小慧老师
2021 12/25 17:13
这个题干里面没有专项扣除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