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1. 我们是中国工厂,去年向韩国本部采购了450万元的资材,钱去年也已经全部打给韩国。 2. 与韩国签的协议是18个月内尽量卖,18个月后卖不掉的那部分对应的钱会再还给中国工厂,而且东西也不需要再回给韩国,中国工厂自行处理即可(大概280万) 3. 现在韩国那边想把280万打给我们,说让我给他做个280万的形式发票,这样他就能打钱了。我不知道这个发票该不该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想请教您的意见。没有东西返给韩国 我就单纯做个发票 人家就打钱 算不算做假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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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形式发票不影响。他不是走税控系统的。
2021 12/29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