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1) 31日,将制造费用27 000转入甲、乙两种产品成本中去,按甲、乙两种产品的生产工人薪酬比例1: 1分配。 (2)31日,销售甲产品1000件,单价150元,计150000元;乙产品2000件,单价200元,计400 000元。增值税共计71 500元。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 这个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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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1,借:生产成本—甲产品27 000*50%,生产成本—乙产品27 000*50%,贷:制造费用 27 000
2,借:应收账款(贷方合计金额),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400 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1 500
2022 01/08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