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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其中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谁?同一项应税行为,境内单位作为购买方,境外单位作为支付方,购买方可以进行税务备案,备案后购买方不用负担增值税,也不用给支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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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提供境外服务和销售商品的境内单位和个人
2022 01/28 18:24
赵雷老师
2022 01/28 18:25
如果购买方为境内单位 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出口退免税 进口纳税
zby666
2022 01/28 18:36
老师,附件四里都是服务吧,我也主要问服务,不涉及货物
赵雷老师
2022 01/28 19:37
服务也是一样的道理 你这是没明白 消费地纳税的原则 货物劳务 在哪里消费 哪方纳税
赵雷老师
2022 01/28 19:37
您可以学一下国际消费地纳税原则 才能明白这个文件
zby666
2022 01/29 08:17
什么叫消费纳税原则,对购买方?还是销售方?而言?36号文附件四貌似说的都是服务
zby666
2022 01/29 08:16
什么叫消费纳税原则,对购买方?还是销售方?而言?36号文附件四貌似说的都是服务
赵雷老师
2022 01/29 09:09
服务和销售一样的 国际消费地纳税原则是 谁消费谁纳税 这就是 出口退税 进口纳税的政策背景
zby666
2022 01/29 09:13
谁消费谁纳税,就是说对购买方而言的,但又不对吧,应该是取得所得一方,也就是销售方纳税,免税的话是对销售方取得服务所得免税,也即不用交销项税,这么理解对吧
赵雷老师
2022 01/29 11:26
你这是连增值税是价外税的基本性质都没理解啊同学 建议你从增值税基础学起 增值税的最终纳税人是 消费者 不是销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