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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成立的一个分公司,没有资金,总公司借钱给分公司用于经营,请问这个借款,需要缴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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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
你好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合同贴花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由于集团公司以及甲、乙公司均不属于金融组织,故,同属于总集团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列举需要交纳印花税的范围。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综上,甲公司将自用资金借给乙公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022 02/08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