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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咱们专项扣除有个大病医疗我不是很明白写的,该怎么理解啊

84784988| 提问时间:2022 03/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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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2022 03/09 10:33
郭老师
2022 03/09 10:33
你好,这个只能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
84784988
2022 03/09 10:37
汇算清缴?这不是医疗是退个人所得税的吗
郭老师
2022 03/09 10:39
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郭老师
2022 03/09 10:39
它是用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
84784988
2022 03/09 10:46
个人的怎么还要汇算清缴啊个人不是只扣个税吗麻烦老师了
郭老师
2022 03/09 10:48
你好,综合所得汇算清交这个没有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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