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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怎样确定单位符不符合增值税退税的条件呢?如果符合的话怎样申请退税呢?是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84784988| 提问时间:2022 03/1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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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你说的 留抵进项税退税的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到时电子税务局就可以申请退税的
2022 03/14 13:03
84784988
2022 03/14 14:33
老师,我们不是先进制造业
meizi老师
2022 03/14 14:40
 你好;   上面是针对制造业的 ; 之前还有一个文件哈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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